招安

状态:设计预留,外交设计 v1.0(2026-10-07)。新增规则尚未作为已实现玩法发布;费用、期限与评分为首轮测试参数。

所属系统:外交系统总览。

三种身份与两条路径

身份分为贼寇、受抚考察、正规势力。贼寇可以继续生存和作战,但不能请求普通授官、和平整合或主持朝廷诏令。恢复秩序可以主动求抚,也可以在剿匪战争中接受强制招安;两条路径都要接受实质代价。

招安者必须是正规势力,且拥有朝廷赦免授权或对受抚地区的合法管辖权。无授权诸侯可以先提供地方庇护,但这只是其承诺不讨伐,不会取消其他势力的剿匪资格。正式赦免请求耗招安者20影响力,需朝廷同意;已具备授权时不重复付费。

标准条款主动求抚战败招安
一次性缴纳可支配现金25%及库存军粮20%。可支配现金40%及库存军粮30%。
军事整编裁撤当前兵额20%,24个月内不得恢复超过招安时80%兵额。裁撤当前兵额40%,36个月内不得恢复超过招安时60%兵额。
财政义务24个月上缴10%实际正净收入。36个月上缴15%实际正净收入。
外交限制考察期主动开战须招安者同意;不得攻击招安者及其同盟。同左;并归还锁定目标中列明的侵占地区。
身份安排接受一个与现有规模相称的任职;保留经确认的地盘。先给临时任职,考察完成后正式确认。

比例按签署时资产快照计算,裁撤人员进入现有人口或军队退役流程,不删除人口。即使现金为零,军权限制、上缴义务和考察期仍成立。至少有一项现实资产、军队或治理义务可执行;全部为零的流亡者改走个人归附,不生成空壳受抚势力。

保护与考察

赦免生效后,遵奉并认可该赦免的势力不得再使用一般剿匪理由;既有被害者的领土返还请求与战争不会凭空消失,签约前必须列明并另行解决。招安者必须履行对受抚者的防御承诺;拒绝保护则受抚者可无罚解除从属义务,但保留已被其他人认可的赦免。

考察期满且无未解决违约,自动转为正规势力,解除兵额和外交限制;既有正式任命保留。主动再叛立即恢复贼寇身份,原招安者获得讨伐资格;60个月内无法再次主动求抚,只能接受战败招安。轻微欠缴先给予3个月补救,不因一次财政结算失败立即再叛。

另见:朝廷权威与诏令、战争理由与目标、和约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