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嗣危机与摄政

状态:设计预留,外交设计 v1.0(2026-10-07)。新增规则尚未作为已实现玩法发布;费用、期限与评分为首轮测试参数。

所属系统:外交系统总览。

继嗣危机

出现至少两名有效继承候选人,且前两名拥立支持接近,连续3个月未确立继承人,即进入继嗣危机。支持由承诺拥立的派系实力之和计算,第二名达到第一名80%视为接近;同一派系不能同时完整计给两人。君主可公开立储、调整关键任职或通过承诺争取派系,支持差距拉开并维持6个月则解除。

君主死亡时先按已确立继承规则继位;仍有危机则出现拥立协商,持续30日。败选方可接受换取任职,或在拥有实际军政控制的地区分立;没有军政基础者只能形成反对派,不凭空获得领土。原稿“继承人较弱”改为摄政触发条件,避免所有能力较低的合法继承都自动分裂。

摄政的触发与分支

幼主或君主经人物系统判定不能独立履职,或政变及托孤事件明确授权时,建立摄政局势。人物能力用于治理效果,不将“能力低于国家影响力”作为跨量纲比较。强势派系指其在朝实力超过其他在朝派系之和;零实力或无有效领袖时不视为强势。

分支条件与结果解除方式
共同托孤无单一强势派系;最多两名具名大臣共同摄政。君主可独立履职后提出还政;支持足够或双方同意即解除。
贤臣辅政强势领袖忠于君主且接受还政承诺;特殊忠贞标签增加接受权重。还政时自动履约;不要求君主威望数值必须超过摄政者。
权臣挟持强势领袖有强制中枢控制且拒绝还政。迁离控制、政治协商、成功政变或清君侧解除。
操纵废立已挟持且控制者拥有改立能力;提出具体替代继承人。支持者与反对者作出拥立选择;不得自动挑选最弱人物直接成功。

忠贞标签不是绝对分支开关;还政义务、对君主忠诚和实际控制决定后果。贤臣可以提高行政执行效果和对外可信度,但不直接用自身威望覆盖整个势力威望。摄政期间不得无理由免除受保护职位;叛乱、死亡或有效还政程序可结束保护。

朝廷断绝与局势优先级

朝廷君主死亡不自动清空遵奉。继承中朝廷继续存在,诏令暂停新增30日。无合法继承人则进入拥立程序;60日仍无结果时,诸侯可选择承认新正统或暂不改奉,旧任命进入争议,不立即全体变贼。合法继承后恢复;政治系统确认朝廷灭亡后保留历史正统ID供宣称引用。

同月先处理人物死亡与继承,再处理控制变化,最后重算权威和主局势。原稿重复的“自主废立”中,无强势派系的情形归入共同托孤或地方分立,不再作为同名结果。

另见:政治资源与遵奉、朝廷权威与诏令、朝廷局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