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盟承诺与参战
状态:设计预留,外交设计 v1.0(2026-10-07)。新增规则尚未作为已实现玩法发布;费用、期限与评分为首轮测试参数。
所属系统:外交系统总览。
| 表态 | 实际义务 | 收益与违约 |
|---|---|---|
| 旁观 | 无。可保持中立并接受双方提案。 | 不获得战果;不因不参战受罚。 |
| 声援 | 公开认可某项主张,不派兵。 | 影响第三方态度;锁定后改口留下12个月反复表态记录,不扣威望。 |
| 援助 | 交付已确认的钱粮;不成为交战方。 | 实际交付计援助贡献,默认不获领土;不得自动取得通行权。 |
| 参战 | 进入明确阵营,可在目标锁定前协商受益目标。 | 承担敌对状态与已确认义务;不能承诺后无代价退出。 |
召集与承诺
防御召集和进攻邀请均给10日答复,沉默视为拒绝。拒绝有效防御义务:威望减5、同盟立即降为中立、留下36个月失约记录。进攻邀请尚未接受时拒绝无罚;一旦接受并锁定参战,则按参战承诺处理。强制拒绝理由包括对目标有效停战、已经处于敌方阵营、政治灭亡或条约未覆盖该次争端。
双向盟约冲突时不自动选边,允许中立且不作双重处罚;若其中一方是主动破约者,则仅向另一方保留有效防御义务。任何加入都检查全部敌对组合,避免同一战争中成为双方成员。P0至P1不支持战中新增参战者;援助仍可进行。
主事者与战果承诺
每方一个主事者负责提案。附加目标受益者必须在锁定前同意;自愿议和时,交出盟友资产或删去已承诺的盟友战果,都需要其同意。P0单一目标不含盟友受益承诺;P1可通过单独和平退出。完全战败后的强制执行不需败方再次同意,但不能处置仍未战败盟友的资产。
P0不开放单独和平。P1允许成员退出,但只能处理自己的目标、资产与对方实际同意的条件;退出者承担未履行参战承诺的威望减5与36个月失约。遭完全击败而接受投降者免此罚。主事者灭亡时,由本方仍存续、实际军事贡献最高者接任,同分按稳定ID确定。
贡献的用途
只累计已实际发生的战斗投入、有效占领和已交付援助,不按纸面兵力发奖。贡献用于主事者继任、AI满意度与战后分歧,不自动分配领土;领土按锁定的受益目标分配。战后与盟友私下重新交易必须再次取得权利人同意。